我市举行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培训会
本报讯 近日,我市举行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培训会,会议传达了《关于切实加强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管节能[2014]152号)文件精神,并就《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 器 具 配 备 和 管 理 要 求》(GB/T29149-2012)进行了讲解。
在提前印发的《茂名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及规范计量管理的工作方案》中,要求到2014年底,我市各级公共机构能源和水的分户计量器具配备率要确保达到100%(集中供热、供冷除外)。各公共机构需依照《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2012),落实计量管理岗位职责,建立在用计量器具台帐及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等相关管理制度。
《方案》还表示,今年11、12月份,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市有关职能部门,抽取我市10%的公共机构进行计量器具配备及使用管理情况的实地监督检查或能源计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