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揭阳市揭西县设立新洪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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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粤办函〔2011〕792号 |
关于同意揭阳市揭西县设立 新洪木材检查站的复函
揭阳市人民政府: 揭府〔2011〕46号请示收悉。省人民政府同意揭西县在省道S335线东行96KM+200M处设立“揭西县新洪木材检查站”。请你市切实加强对检查站的监督管理,确保依法检查、文明执法,严防公路“三乱”行为发生,并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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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4 23:00:4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