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河新区市场监管局做好2020年市场主体年报宣传引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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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4日发表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2019年度市场主体年报公示已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开始。市场主体年度报告制度是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强化信用监管、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
全省存续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履行年报义务,在6月30日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江苏)报送年度报告并公示。
洋河新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做好年报宣传引导工作,成立组织机构,强化宣传,营造舆论氛围。按工作计划采用企业微信群发、播放滚动字幕宣传、定人分组张贴年报须知、***协助年报、逐户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年报进行宣传和指导。目前已协助个体工商户年报1112户,督促指导企业、公司年报504户,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达到预期年报率。(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监科 陈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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