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性修改工作暨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会办会
9月6日,我区召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般性修改工作暨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会办会。区委副书记、区长张辉出席会议并讲话,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陶士江参加会议。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实施保护、开发、利用和整治等活动所作的总体安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的依据。规划期限通常为15年,上一轮总体规划是2016-2020年,到 2020年将开展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届时将下达新一轮规划期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2006-2020年规划期间未使用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将全部“清零”。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2017年开始在全省全面实施,宿城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开展该项工作,主要通过对一些产能落后、低效闲置等企业用地进行清理盘活,从而提高全区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张辉要求,要高度重视规划修编和低效用地的开发利用工作。他指出,规划是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心脏、生产力,相关部门同志要高度重视规划工作,推动城市发展、经济发展、建设发展科学、健康、有序。
张辉强调,要把握好重点要求。土地指标要全部落地、规划指标全区统筹、指标使用上要保证重点,重点考虑未来三年农民集中居住区规划问题,正确改革黄金地段不符合总体规划的地方,解决规划用地遗留问题。低效用地开发要重点推进兼并重组、腾退回收和二次开发工作。对于单独供地,要求项目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或财政税收贡献大。主体责任部门要进一步加快推进力度,过细排实项目计划,国土分局要会同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分门别类做好业务和政策指导,确保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稳步有序推进。要加大对该项工作的督查考核力度,对照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对各责任主体实施情况进行***督查,为今后工作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