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广新局多举措抓好文物保护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的理念,结合宿迁实际,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抓手,确保文物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一是继续扎实做好文物保护的各项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国家《文物保护法》学习和宣传活动,做好《宿迁市文物管理办法》修订颁布工作;继续深入推进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四有”工作;加大力度保护散落在乡村田野的历史文化遗产。
二是进一步加快县区博物馆建设进度。加强对县区博物馆新馆建设的指导,加强市县博物馆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服务水平和科研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博物馆条例》,鼓励发展一批民营博物馆和专题博物馆。
三是扎实做好工程建设中地下文物保护工作。做好文物埋藏区范围内建设工程和占地面积超过5万平方米以上重大建设工程实施前的考古勘探和发掘工作;做好野外古遗址和古墓葬的安全监控工作。
四是重点抓好文物保护项目的实施工作。有序落实好“十三五”期间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包括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大遗址保护、历史街区保护、重点文保单位修缮、基础设施建设等,重点抓好大运河综合环境整治、青墩考古遗址公园建设、三庄墓群遗址公园建设和顺山集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确保列入计划的项目保质保量落到实处。
五是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工作。切实落实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完成全市文物执法平台建设并和省局执法平台联网运行,建立和完善文物安全巡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强化文物综合执法,加大对破坏文物安全的违规违法行为惩治、震慑和打击力度;加强对各级公共博物馆执行《博物馆条例》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全市各类文物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