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社局关于同意泰州市姜堰区佳诚职业培训学校延续办学的结果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0号)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7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泰州市姜堰区佳诚职业培训学校(受理编号:3212***********26)符合延续办学的行政许可条件,现予以公示(许可证编号:人社民321****221009,有效期:3年)。公示时间:2021年12月1日至2021年12月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88236306)。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住址 | 许可内容 | 许可证号 |
1 | 泰州市姜堰区佳诚职业培训学校 | 刘云芳 | 泰州市姜堰区东方巴黎城维莱特宫18幢附104室、3幢101-104室 | 延续办学 | 人社民321****221009 |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