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港区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服务单位采购公告采购编号202108
为做好我区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经局招投标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请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服务单位对我区废旧农膜进行回收、打包、仓储、处置和处理。欢迎符合资质的单位踊跃投标。
要求如下:
1、投资概算:
(1)回收补贴。按照地膜3元/公斤,补贴地膜回收经营单位(个人),棚膜回收不补贴。
(2)处置补贴。按照地膜1.2元/公斤,棚膜1元/公斤,补贴农膜回收经营单位(个人)。用于农膜回收环节中的打包、运输、仓储等。
(3)处理补贴。按照农膜3元/公斤,补贴农膜回收单位(个人)进行无害化固体废物处理。
(4)补贴方式。回收价款由回收网点实时发放给农膜使用捡拾者。农膜回收处置补贴限额13万元,处理补贴限额6万元,依据第三方审计确认的数量,由区农业农村局按标准拨付,超过限额部分,按回收处理数量因素分配。
补贴拨付时间:经第三方审计核定后,2021年12月按照审计结果拨付补贴资金。
2、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营业执照有再生资源回收的经营范围。
(4)从事废旧农膜回收利用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年。
(5)投标单位应具有固定的防渗仓储场地,并及时将废旧农膜回收网点回收的废旧农膜运至无害化处理中心。
(6)在高港辖区内各镇街有经营网点(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评标办法:
(1)本次投标以废旧农膜回收数量投标,最高不超过23.4吨,最低不低于20.6吨。
(2)本次询价评标方法为合理数量中标,即去掉最高和最低标价,其余投标数量取平均值,最终投标数量最接近平均值者中标。
(3)投标单位所投标书超出最高限额或低于最低限额均视为无效标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采购失败。
(4)投标文件大小写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4、所投标产品一旦中标,须提供正式有效的税票,将来所开具***为含税价格;
5、投标单位要将招投标报价单、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附联系人及电话)及相关佐证材料报至区农业农村局202室,招投标资料须密封,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6、截止时间:2021年6月17日下午5点;联系人:余文娴;联系电话:0523-86981279。
泰州市高港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10日
附表:招投标报价单
投标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名称 | 数量(吨) | 备注 |
高港区2021年废旧农膜回收利用服务工作 | 大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