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兴化市拟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人员第二批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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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江苏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对象确认规定,经本人申请、村民委员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和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下列同志符合领取特别扶助金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从2017年5月3日至5月9日止,如有异议,请向兴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反映。(电话号码:83237086 83316530)
兴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5月2日
第二批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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