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营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大营村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大营镇村级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大营村工程建设
招标公告
营招字〔2017〕17号
按照兴化市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制度,受兴化市财政局委托,对我镇实施的2017年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面向全市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大营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工程:1、文化广场:长40米,宽度22.5米,厚度0.16米,共计144m³;广场要求做一层灰土层(具体数据和建设标准以招标文件为准)。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我镇大营村境内。报名单位应到施工地点勘察现场。
二、报名资格要求:参加报名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及施工人员必须具有工程施工经验、具有全垫资经济实力。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请于2017年5月15日上午8:00——5月19日下午4:00,携带相关材料到大营镇财政所报名,缴纳招标履约保证金2万元/标段(未中标的当场返还,中标的转为质量保证金,待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回)。
四、注意事项:
1、本工程招标采取摇号的方法确定中标单位。
2、一个资质限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若有一个标段中标,不再参加下一个标段的投标。
4、开标迟到,视同放弃处理。
五、联系人及电话:李兆林189****8896(600468)
王元祥151****2175(62175)
兴化市大营镇招投标办公室
二○一七年五月一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