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公告
为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同维护合法社会组织的公信力和健康发展的生命线,依法维护合法社会组织的权益和声誉,根据上级民政部门统一部署,现就我市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反映问题和提供线索。
一、打击整治对象
本次打击整治的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也未在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名称中包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二、打击整治重点
本次重点对五类社会组织开展打击整治:
一是利用国家战略名义,在经济、文化、慈善等领域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二是冠以“中国”、“中华”、“国家”“江苏”等字样,或打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下属机构等名义,进行乱收费、骗钱敛财等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是与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鱼目混珠的非法社会组织;
四是借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开展评选评奖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五是开展伪健康类、伪国学类和神秘主义类活动,以及假借宗教旗号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
三、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避免上当受骗:
1.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查询;
2.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微查询—全国社会组织”;
3.通过“江苏省社会组织信息公示平台”查询;
(http://shzzxy.jsmz.gov.cn:8190/camsjs/jsp/ext/onlineservice/som/credit/index.jsp)
4.关注微信公众号“靖江市社会组织培育中心订阅号”有关信息发布,亦可联系靖江市民政局进行查询。
以下情况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1.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不进行社团登记和免予登记的团体,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2.未达到登记条件,由街道(乡镇)备案管理或由城乡社区党组织领导、村(居)民委员会对其活动进行指导和管理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属于非法社会组织。
四、举报内容及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提高甄别能力和警惕性,一旦发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或邮箱向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
(一)举报内容
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二)举报方式
1.参加省民政厅“随手拍”有奖举报活动,社会各界可通过关注“江苏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回复“举报”或点击菜单栏“微互动”-“有奖举报”获得举报链接,活动时间截止2021年6月30日。
2.联系靖江市民政局进行举报。
联系地址:靖江市阳光大道1号行政中心商务A楼民政窗口,邮编:214500;
联系电话:0523-89182250、0523-89182680(传真);
联系邮箱:jjmzshzz@163.com。
靖江市民政局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