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两员共同制订劳动力调查工作考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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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为做好基层劳动力调查绩效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劳动力调查的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江苏省、泰州市统计局劳动力调查制度、数据质量控制办法及相关考评办法,结合靖江调查工作实际,靖江市统计局拟定了《靖江市劳动力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9月12日,在全市月度劳动力调查业务培训会议上,全体调查指导员及调查员对考评办法进行了充分讨论,并一致通过。
《靖江市劳动力调查工作考核评比办法》从基层调查员和镇街指导员两个方面,分别对宣传动员、现场登记、数据分析报送、业务总结学习等环节明确了具体工作要求,设置了考核评价标准。年终将根据考核得分情况给予适当绩效奖励,并以此作为省、泰州市评先评优依据。
考评办法的实行将有利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一步强化“两员”的责任意识,激发工作积极性,为全面提升劳动力调查工作水平和数据质量提供支持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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