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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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1日发表
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市粮食局审核,现对符合粮食收购资格许可条件的靖江长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进行公示,公示期2017年1月23日——2017年1月25日,如有发现与办理粮食收购资格条件不符的,请向市粮食局举报,举报电话:0523-89183520。
靖江市粮食局
2017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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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01 19:07:01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