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甸街道2021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星甸街道2021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星甸街道2021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JK-21225
采购方式:询价
最高限价:人民币20万元。(超出本项目最高限价的总报价,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项目内容:主要内容为星甸街道2021年防汛物资采购项目,具体工作内容详见询价文件。
项目履行期限:中标公示期结束后7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依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6月21日至2021年06月23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携带资料:凡有意向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所有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携带以上资料至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6月24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供应商应当在要求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开启
时间:2021年6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以上公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申请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未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申请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浦口区人民政府星甸街道办事处
地 址:浦口区星甸街道云桥西路1号
联系方式:025-582627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B座515室
联系方式:025-5855696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 话:187****80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