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溧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含渔药、叶面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使用后废弃的瓶、桶、罐、袋等容器,以及依法没收的报废农药、假劣农药、禁用农药。因包装内农药残留,经长期累积,分布广、数量多、不易降解,已成为农业面源污染重要来源之一。目前我区有农药销售网点119家,全年销售农药310吨左右。为降低农药废弃包装物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的影响,推进农村环境治理和健康溧水建设,根据苏农科2019年9号“关于印发«江苏省2019年农业废弃物治理专项方案»的通知”要求,特制定溧水区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采取农资各销售网点有偿回收---区级归集---环保处置的模式,做好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回收处置工作。所有农药包装废弃物应收尽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置率100%。
二、项目实施要求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配合、财政支持、企业运作的原则,建立相关部门协同监督、有偿回收、统一归集、处置的机制。主要操作规程:
1、农药包装废弃物按照瓶、袋的不同,作价回收。由所有的农药经销网点负责,回收网点劳务补贴按回收额的20%计算。(回收标准:农药瓶0.5元/只,1公斤以上大包装2元/只;针剂0.10元/支;农药袋0.2元/只,一公斤以上的大包装1元/只。)
2、全区确定一个回收实施主体。回收归集费按回收额的60%比例补贴(含网点劳务补贴的20%)。打包等设备由回收主体负责购置,计入归集费。负责运作,开展网点不定期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清算和收储。统一安排专用车辆,集中回收储放在专门的仓库,由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打包。严格按照有毒物品进行标识、储存。
3、回收主体统一落实处置。回收处置费按回收额的48%比例预算。回收主体对各农药网点回收的农药废弃包装物进行清点归类、登记造册和专库集中存放。进行打包,收集废液,标贴。归集点打包的废弃物,在区生态环境部门的指导下,委托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处置资金结余收回财政。
4、建立专门的台账和检查记录。
三、项目资金操作方法:
1、资金来源和预算: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预算:312万元。(其中2019年市级水稻生态补偿农业面源污染治理资金221万+2018年第七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资金91万元。)
2019市级水稻生态补偿农业面源污染资金221万元具体预算:(1)、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105万元。农药包装废弃物根据瓶、包装袋、针剂等分类作价回收。(2)、回收归集费:6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回收点劳务费、回收清点等人员费用、运输费、回收桶、包装袋、防护设备等。(3)、废弃物处置费56万元:主要用于仓储费用、仓库人员费用、处置费、专用车辆费用等。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部门处置。
2018年第七批省级农业专项资金(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91万元,具体预算:(1)、包装废弃物有偿回收:45万元。农药包装废弃物根据瓶、包装袋、针剂等分类作价回收。(2)、回收归集费:30万元。主要用于宣传培训、回收点劳务费、回收清点等人员费用、运输费、回收桶、包装袋、防护设备等。(3)、废弃物处理费16万元:主要用于仓储费用、仓库人员费用、处置费、专用车辆费用等。农药包装废弃物由生态环境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废弃物处理部门处置。
2、资金操作方法:项目实施单位根据溧水实际情况制定项目实施申报条件和项目要求,上网公示。由专家组进行评审遴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主体,回收主体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定回收实施主体后,及时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支付40%的回收操作资金。中期由项目实施单位和财政开展阶段检查,完成项目70-80%时再支付30%的项目资金。项目完成后经第三方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四、项目推进进度:
1、2020年3-4月,制定2020年溧水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申报。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确定项目回收实施主体
2、4月,实施单位与回收主体签订回收合同。拨付40%的回收资金。开展回收宣传和培训。
3、3-12月,回收主体按照协议开展回收工作。定点回收——分类整理——清点打包——专库储存——统一转运——无害化处置。回收站设立醒目的标识,摆放回收桶分类回收,开具回收付款凭证,定期整理清点打包专库存储,做好回收台账。实行专人负责,根据回收量及时转运到具有资质的危化品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同时做好转运台账。
4、9-11月份,中期检查,按照项目进度完成情况。拨付30%的项目资金。
4、12月,进行第三方审计,按照审计拨付剩余资金。进行验收总结。材料归档。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回收主体负责建立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细则和考核办法,落实工作人员,做好回收各环节的统筹协调、***落实工作。区农业局、财政等相关部门,强化工作协同,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协商会办。实施主体做好归集接受清算细则,乡镇农服中心做好配合和抽查监督工作。 2.组织宣传培训。通过各种媒体加强对农药废弃包装物乱扔乱弃危害性和安全处理重要性的宣传,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安全处理有关知识培训,营造全民参与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的良好氛围。 3.规范资金使用。项目回收主体单位要建立项目专帐,实行专帐核算,切实做到专款专用,补助资金不得用于与项目建设无关的支出,除劳务费类支出,超过1万元的支出必须使用银行转帐,不得使用大额现金支付。
经第三方审计未使用的项目结余收回财政。超支不补。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在涉及调整、拆迁时不得计入补偿范围。
项目联系人:吴息正,57212259
管理责任人:李岭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