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江宁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JNZX1204137号提案的答复
鲁宏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集中处理小区废旧闲置自行车”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随着城市不断地发展,百姓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以及共享理念的普及,交通方式越来越多元化,汽车、电动车、共享单车成了市民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因此越来越多的市民将不再使用的自行车随意停放在小区的各个角落,日积月累成为了“僵尸自行车”。
随处可见的“僵尸自行车”,成为了日常管理绕不开的难题,带来了诸多问题。这些闲置的自行车占据了小区内有限的公共空间,堵塞交通,影响正常的车辆停放,不仅造成公共资源浪费,影响小区内的环境,同时还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
关于小区“僵尸自行车”的处置,存在着许多的困难。对于市民来说,家中闲置的自行车没有合理的收置渠道,留着备用却越留越旧。对于管理者来说,多数废旧的自行车无人认领,一旦随意清理又会出现关于产权问题的赔偿纠纷。因此为使小区“僵尸自行车”问题得到有效处理,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
一、加强联动,明确职责
根据江宁区环境整治提升行动的要求,联合公安、房产等部门,制定小区废旧闲置自行车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废旧自行车回收利用细则,指导清理回收工作,明确各部门职责。
二、摸底排查,宣传动员
联合社区与物业对小区内的废旧闲置自行车进行摸排,张贴公告,告知小区内居民限期将自己的自行车停放在指定区域,强调公示期满后无人认领的废旧自行车视为废弃物,动员广大居民积极配合,确保公告宣传到位,有主车辆得到认领并且规范停放。
三、开展整治,长效管理
设立废旧自行车集中回收点,对小区内经过公示期无人认领的无主废旧自行车进行登记回收,对于主动将家中闲置废旧的自行车上交的居民予以适当的奖励。对集中回收的废弃车辆进行分类,车况较好的车辆,进行修理后作为小区公益设施供小区居民免费使用,不能使用的自行车统一报废处理,所得收益归小区所有。所有处理过程均拍照、登记存档,最终的处理结果要及时向业主公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于今后出现的废弃自行车及时处理,避免“僵尸车”堆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