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通知
各生产经营单位:
根据江苏省委、省政府办公厅紧急通知要求,江宁区委区政府对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并正式下发了《南京市江宁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开展滨江开发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滨江开发区安委办已将上级各项工作要求进行了收集整理,放至滨江安监局QQ群(152859898)文件名:滨江开发区落实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文件夹,请各生产经营单位立即自行,并按照省、市、区文件要求,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要求,全面排查整治消除各类隐患,确保企业本质安全。
二、滨江开发区安委办自2019年3月1日开始,采用专家检查方式,对园区所有工贸企业开展了拉网式安全检查。针对专家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园区按照上级“分片包干,具体到人”的工作要求,已全部分解到园区各网格化科室。请生产经营单位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在规定时间内(第一批为4月5日前)、(第二批为4月12日前),按照专家检查整改报告格式要求(格式已放在QQ群中)将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完成整改闭环,并将整改报告提交给各网格化科室工作人员。
以上,特此通知。
南京江宁滨江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