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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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9日发表
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2020年1月9日)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南京联骏汽车4S店项目 |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号 | 南京联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南京博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总投资:1000万元 年维修汽车约5000台; | 废水:本项目不提供洗车服务,不设食堂,营运过程中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城东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尾水排入运粮河。 废气:本项目烤漆房废气产生后经1套过滤棉+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专用排气通道从建筑物顶部排放(排气筒P1,排放高度为15m),该部分废气经过处理和高空排放后,颗粒物排放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VOCs排放达深圳经济特区技术规范《汽车维修行业喷漆涂料及排放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SZJG50-2015)表2中相关要求;打磨粉尘经干磨机自带除尘设备除尘、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基本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颗粒物无组织浓度限值。 噪声: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合理布局,并经厂房隔音、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面向软件大道一侧35m范围内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要求,其余边界能满足2类标准要求。 固废: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滤芯、废电瓶、废油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灯管由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产生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外运处置。废旧汽车零部件由建设单位暂存后外售。 |
公示期为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普德村120号
联系人:南京市雨花台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传真:025-52888337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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