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区安监局机构设置及职能
根据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京市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鼓楼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设危化品监管科、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科长6名,副科长1名。。
(一)办公室(电话:58591805)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综合文字、信息宣传、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接待、协调督办和建议、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人事、财务和 资产管理、后勤保障及其他行政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群、思想作风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安全生产网站建设与维护、生产安全隐患自查自报系统管理工 作;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协助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危化品监管科(电话:58591801)
负责全区重大危险源、重点危险化学品单位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发放;负责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 设施设计审查、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负责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核发放工作、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应急救援预案备案、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及安全监 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行业专项治理、专项督查工作及剧毒化学品单位年检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的“三同时”落实情况;协调、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工作; 负责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协助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企业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三)监督管理科(电话:58591673)
负责区列管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监督、指导、协调区列管 企业、规模以上企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督促、指导、协调和检查规模以上企业及工矿商贸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督促、协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三同时”落实情况;协助对区列管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四)职业安全科(电话:58591392)
负责监督、指导全区相关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工作;组织指导相关行业职业危害申报工作,监督检查全区工商贸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情 况、全区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协助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及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组织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和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安全生 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协调街道创建市、省、国家等级别“安全街道”或“安全社区”工作。
(五)安全生产监察科(电话:58591767)
负责组织起草全区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和安全生产综合性材料;负责组织、指导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宣传;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区政府有关部 门、街道、单位贯彻落实区安委会会议、决定的情况;组织协调部门、街道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综合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分析和预测 全区安全生产形势;负责全区重点安全隐患的挂牌工作;承担安全生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安全评价机构等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工作。
(六)执法监察科
负责依法组织开展全区安全生产监督监察工作(执法监察); 负责拟订部门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情况;依法查处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受理安全生产方面的 举报和投诉;负责组织、协调全区事故调查组对权限范围内的生产安全事故依法执行调查处理;承担区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综合预案的编写、备案管理和生产经营单 位应急救援备案管理等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区各类事故登记、统计、分析和报告工作;组织协调上级部门对区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督查、监察事务;负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各类法律文书建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