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宁开发区部分道路实行临停泊位收费的通知
江宁区停车管理办公室:
你办《关于对江宁开发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实施收费管理的请示》收悉。根据《南京市江宁区停车收费管理办法》(江宁政办发〔2014〕200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车辆停放秩序,促进停车泊位的周转效率,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低碳出行,江宁开发区对多条路段进行了道路改造,现已具备路内泊位临时停车收费条件(具体收费路段见附表)。
二、收费时段及标准:园区内道路临停收费采用计时方式收取,收费时段为早8:00至晚20:00。车辆进入停车泊位15分钟以内免收停车费(新能源汽车免费停放1小时15分钟);收费计时单位为15分钟,不足15分钟按15分钟收费;收费标准小型车为1元/15分钟,大型车1.5元/15分钟。车辆在一个时段内连续停放超过6小时,一律按6小时计费,小型车全天最高收取24元,大型车全天最高收取36元。
三、请认真履行明码标价制度,在道路两侧显著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收费单位名称、停车地点、泊位总数、收费时段、收费标准、明码标价牌编号、服务监督电话以及价格举报电话等内容。
四、认真执行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规定,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定期向发改、财政部门报告收费情况;同时,积极做好收费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妥善处理群众诉求,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二年。
***:江宁开发区实行临停泊位收费部分道路名称
南京市江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