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南京土地调查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06〕38号)、《省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省土地调查的通知》(苏政发〔2007〕57号)的文件精神,第二次土地调查将于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展开。依据***和省政府的要求,结合南京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开展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我市的第二次土地调查作为一项重大的市情市力调查,目的是全面查清目前全市土地利用状况,掌握真实的土地基础数据,建立和完善土地调查、统计和登记制度,建设城乡一体的土地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土地资源信息的社会化服务,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土资源管理的需要。
搞好第二次土地调查,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数据,是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促进社会稳定、保护农民利益等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编制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实施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也是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和国土资源管理水平的迫切需要。
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
(一)调查范围
位于东经118°1943119°1402、北纬31°130032°3632区域的南京市全部辖区,调查面积6582.31平方公里。
(二)调查内容
实地逐地块调查土地的地类和面积,掌握全市耕地、园地、林地、工业用地、基础设施用地、金融商业服务、开发园区、房地产以及未利用土地等各类用地的分布和利用状况;逐地块调查全市城乡各类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掌握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状况;调查全市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对每一块基本农田上图、登记、造册;调查全市后备资源的面积、分布和利用状况;建立互联共享覆盖市、区县二级集影像、图形、地类、面积和权属为一体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并与国家土地调查数据库连接;建立土地资源变化信息的调查统计、及时监测与快速更新机制。
三、调查的任务分工及时间安排
(一)任务分工
在全市统一技术标准和调查要求的前提下,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完成江南八区范围的土地调查,其中涉及基本农田调查、落界等工作,由相关区政府配合完成;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负责完成本辖区范围的土地调查。
(二)时间安排
1、2007年7月以前完成土地调查技术文件、专业队伍招标文件起草;机构组织建立、宣传发动;基础资料等各项准备工作。
2、2007年7月以后国土资源部统一下发航空(或航天)正射影像数据,各郊县和市本级在收到正射影像数据后,立即开展工程的公开招投标,全面开展调查工作。计划在2008年6月前完成土地调查工作。
3、2008年7月起进行调查成果汇总、分析等工作,并于年底前申请和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成果验收。
四、调查的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第二次土地调查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第二次土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国土资源局内设立调查办公室,全面负责第二次土地调查的日常工作;办公室内设技术指导和信息系统管理两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计划安排、技术标准制定、人员培训、技术指导、质量检查、信息系统开发利用与建库、规范数据标准等工作。
各郊县也要相应成立以分管区县长为组长的区县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本辖区土地调查的组织、协调及技术指导、质量管理等工作。玄武、白下、秦淮、建邺等城区要指定专门的部门负责该项工作的配合和协调。
五、相关要求
(一)严密组织
在组织落实的前提下,各区县要投入专门的技术人员负责调查的计划及工程实施;负责调查事宜的上传下达以及与专业调查队工作的协调;负责调查质量的***管理,确保土地调查保质保量地按时完成。
(二)落实经费
根据***和省政府文件精神,土地调查经费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共同分担。属于市本级的调查经费由市财政预算支付,属于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的调查经费分别由各区县财政预算支付。
(三)制定方案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根据***通知、全国土地调查总体方案、省土地调查实施方案(细则),编制全市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和实施细则。
(四)质量保障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择优确定专业调查队伍。市、区县人民政府对本地区的调查成果质量负责,切实保证调查成果真实、准确,严禁弄虚作假和篡改调查成果。对虚报、瞒报土地调查数据的,一经发现,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第二次南京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南京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
第二次南京市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陈维健 副市长
副组长:陆平贵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
臧正金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唐建荣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东宝 市财政局副局长
于广思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雍玉国 市民政局副局长
王 薇 市建委副主任
刘克利 市水利局副局长
方中友 市农林局副局长
梁 洁 市统计局副局长
曹永林 江宁区委常委、副区长
丁恒才 浦口区副区长
徐有俊 六合区区长助理
孔令才 溧水县委常委、副县长
孔德华 高淳县委常委、副县长
金政权 栖霞区副区长
艾长青 雨花台区副区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由于广思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世平、赵小华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