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淮区委研究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根据南京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调整秦淮区委部分机构的批复》(宁编办字﹝2016﹞7号)通知,设立中共秦淮区委研究室,为区委工作机构,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与其一个机构、三块牌子。
(二)部门人员、车辆情况
1、人员情况:截止2017年1月底,区委研究室行政编制在职人数9人,无离(退)休人员。
2、车辆情况:无公务车辆及其财政支出预算。
(三)部门职责
1、按照区委的决策和部署,围绕区委中心工作,对全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全局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和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工作调查和政策研究,提出供区委抉择的决策方案和指导实际工作的对策建议。
2、承担区委综合性重要文件,区委全委会等全区综合性重要会议活动报告、讲话等文稿的起草工作;参与区党代会等重要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
3、编印区委相关刊物,及时准确地向区委领导提供全区、全市及国内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信息,供区委决策参考。
4、参与省委研究室、市委研究室组织的重大课题的调查研究。
5、承担全区党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
6、承担区委改革办的日常事务,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统筹协调有关方面提出的改革方案和措施,督促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牵头拟定全区深化改革总体规划、年度工作意见;参与全区深化改革领域的中长期政策研究和相关文稿起草工作。
7、承担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研究提出加强社会建设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建设总体规划、年度目标及重要举措;指导督促街道、社区的社会建设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督促检查全区社会建设工作目标、重大工程、重点任务的落实。
8、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2017年部门工作任务及目标
1、做好区委二届六次全会工作报告等文稿起草工作。
2、做好区委二届七次全会工作报告等文稿起草工作。
3、做好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相关文稿起草工作。
4、做好全区2018年工作务虚会文稿起草工作。
5、牵头做好区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及整改方案等文稿起草工作。
6、做好秦淮区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文件汇编工作。
7、牵头组织区领导调研月活动,完成市委布置的调研课题。
8、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工作调查和政策研究,全年编发《秦淮调研》不少于24期。
9、制定《中共秦淮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根据上级和区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加强全区面上重点改革任务的统筹协调和***推进。
10、加强区委改革办的日常事务管理,全年牵头组织2次区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督查,形成3—4份改革推进情况通报。
11、加强社建日常工作指导,确保民生幸福建设满意度测评达市要求,深化社会建设创新,确保我区有一个社会建设创新项目或者基层创新试点工作得到上级肯定。
1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关于2017年部门预算的说明
(一)2017年预算基本情况
1、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区委研究室于2016年3月成立,6月份完成组建,当年未纳入财政预算。2017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总收入为191.95万元,本年度支出预算为191.95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预算131.95万元,包括:(1)在职人员工资福利预算支出88.1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预算支出18.74万元、津贴补贴预算支出 62.35万元、奖金预算支出1.5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预算支出5.48万元。(2)住房保障预算支出为21.6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预算支出9.42万元,提租补贴预算支出3.53万元,购房补贴预算支出8.65万元。(3)行政运行预算支出22.22万元。
项目预算支出60万元。
按功能科目分类:一般公共服务预算支出170.3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预算支出110.35万,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预算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预算支出21.6万元。
2、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17年度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22万元,其中:办公费预算支出3.8万元,印刷费预算支出5万元,差旅费预算支出2万元,维修(护)费预算支出1.4万元,会议费预算支出0.8万元,培训费预算支出1.5万元,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8万元,工会经费预算支出1.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预算支出5.75万元。
3、“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预算情况
(1)因公出国(境)经费:0。
(2)公务用车购置费:0。
(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
(4)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8万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六条禁令”,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在机关食堂按照标准接待相关省市人员来我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工作交流、开展幸福都市测评人员的饮食保障支出。
(5)会议费预算支出为2.8万元,主要用于召开全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工作会议保障支出。
(6)培训费预算支出为5.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人员脱产学习、外出培训交流,以及承担全区党委系统调查研究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工作费用支出。
(二)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共4个项目,预算支出60万元。
(1)社会建设项目:研究全区社会建设总体规划、重要政策,为区委提出决策方案;提出全区年度社会建设工作目标并督促实施;针对基层社会建设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等。此项目预算支出为20万元。
(2)幸福都市项目:牵头推进幸福都市建设相关工作,开展督促和综合评估;针对基层社会建设领域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组织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分解落实秦淮区幸福都市考核指标体系,开展督促和综合评估;组织开展区、街道、社区三个层面系列“幸福秦淮圆桌会”;广泛开展秦淮社会建设宣传工作。此项目预算支出为20万元。
(3)课题调研项目:围绕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委关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各项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为区委提出决策方案;参与研究制订有关政策和措施;参与有关重要文件和会议文稿的起草工作等。此项目预算支出为10万元。
(4)综合改革项目:负责全区综合改革的统筹协调、综合调研工作;落实区委综合改革有关决定事项,起草有关重要文稿,协调开展重大改革课题调研;负责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改革方案出台后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领导指示、批示的查办落实等;负责与市委改革办和区各专项改革小组的联系工作等。此项目预算支出为10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5、“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及其他费用。
***:十二张部门2017年度预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