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东区统计局坚持四抓四不做好统计法治工作
为实施依法统计,防范统计造假,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可信,大东区统计局坚持“四抓四不”,将统计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抓好宣传,普法教育不能“歇”
大东区统计局实行分层施教,做好统计普法宣传,提高全社会的统计法律意识。对于管统计、用统计的各级、各部门的领导干部,采取举办法治讲座的形式,进行统计法律法规的讲解;对于从事具体统计工作的统计人员,组织他们进行系统的法律基础知识学习;对于普通公众,则充分发挥互联网、微信等媒体的优势,进行全覆盖多渠道宣传,使大家都能了解《统计法》、遵守《统计法》,自觉依法开展工作。
二、抓实保障,制度建设不能“虚”
完善各项制度,是开展好统计工作的保证。我局出台了统计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文明规范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统计执法检查行为。通过建立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监督有力的制度体系,做到执法全程纪录留痕、实时监督可控,切实让行政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三、抓紧检查,执法工作不能“等”
确保《统计法》和《统计法实施条例》等各项规定得到遵守执行,需要全面认真开展统计执法监督工作。通过执法监督,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服务企业为根本,调动与统计调查对象沟通交流的积极性;在“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对失信企业进行公示,起到警示作用;通过***送法、查中普法的方式,让统计调查对象明白自己正确填报统计报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增强法律意识。
四、抓强素质,执法水平不能“差”
组织全局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各项专业知识,广泛交流执法经验。通过培训学习,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明显改善,法治观念明显增强,工作技能明显提高,逐步建立起一支既懂统计、经济又懂法律,既政治合格又业务过硬的高素质、复合型统计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