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局深入推行公共机构节能改造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
为贯彻实施《大东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共机构节能规章制度》,以提高公共机构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突出抓好节电、节水、节油为重点,创新机制,加强管理,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在构建节约型社会中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广大机关干部职工树立节俭意识,自觉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我局从四个方面入手,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一)节约用电。一是空调系统节电。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于26摄氏度,冬季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20摄氏度,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非工作日不开空调。坚持定期清洗空调,提高空调能效水平。二是照明系统节电。加快推广使用节能灯具,白天提倡利用自然光照明,夜间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三是办公设备节电。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办公机具不用时,随时关闭;在长时间未使用以及下班后,立即切断电源,减少待机消耗。
(二)节约办公耗材。加强办公用品的使用和管理。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健全电子政务网络体系,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强化文印耗材管理,提倡双面用纸,降低纸张消耗,减少重复打印、复印次数,注重纸张的再利用。逐步淘汰高耗能的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延长文印设备的使用寿命。
(三)车辆节油。严格执行车辆编制和配备管理有关规定,加强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实行定点维修制度,进一步降低燃油损耗。建立完善本系统公共机构公务车辆档案,推行单车能耗核算,定期对公务车油耗情况进行公示,大力倡导和鼓励利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对集体公务活动,提倡集中乘车。 (四)推行政府节能采购。健全完善发改局申报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相关制度,申请环保性办公设备,按环保节能标准规定认真操作办公设备,及时对办公设备进行维护,建立***、监测和优选淘汰机制,提高我局环保性设备的使用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