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健康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10日至5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我局开展了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巡察,2021年8月12日将巡察意见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巡视工作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及整改开展以来所做工作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客观中肯、切中要害,提出的要求对做好新时代全区卫生健康工作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完全赞同和诚恳接受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要求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建章立制及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一)态度坚决,行动迅速
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党委会,就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第一时间成立了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党支部党政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整改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严格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靠前指挥,对照整改清单,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督促整改到位。
(二)细化分工,明确任务
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辨析问题、挑实责任,科室负责人和局属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全局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举措;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明确了完成时限。强化督促检查,坚持日常督导检查和集中督导检查相结合,适时对各科室(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建章立制,注重长效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存在问题,局党委及时修订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在巡察整改中,一把手坚持问题导向,不躲不绕不推,严把整改质量关,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履责担当,充分发挥了领头雁作用。党委成员自觉落实“一岗双责”,对自己分管口内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带头干、亲督导、重问效。各责任科室和基层支部也分别对照问题,层层分解任务,层层传导压力,层层抓好落实。
二、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问题1.2020年5月20日,区防指下达了《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提出相关要求,截至2021年2月,区卫健局党组未按要求学习传达,剖析问题、制定措施、落实整改,政策执行力有待提高。
整改措施:跟进学习******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精神,由卫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率先学习,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带动基层提升理论素养。
整改成效:
1.区卫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2020年5月26日按照区委宣传部要求,学习了******关于疫情防控的指示,进一步优化了理论中心组学习形式,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方案。
2.卫健局作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门之一,自疫情发生以来,在居家医学观察、核酸采样检测、密接人员管理、疫点消杀等工作中发挥了大量作用。《关于迅速传达学习贯彻******重要批示精神扎实推进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中涉及卫健部门的是开展民营机构大排查、抓好复工复产,2020年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联合其它部门检查复工复产情况,配合教育局做好学校、托幼机构的疫情防控及开学复学工作,协助教育局对37家无证校外、托幼机构取缔关停,对136所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安排防疫专家到考点担任防疫副主考,承担中高考等各类大型考试的现场疫情防控工作,按照“一校一案”开展疫情防控应急演练,确保开学安全有序、防控有力有效。为企业提供技术支持服务,推进恢复经济社会秩序,加强与金融局、工信局、商务局、科技局的沟通协调,通过企业主管部门,建立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咨询渠道,解答企业复工复产各个环节出现的疫情防控问题,为开展招商等对外合作和域外重点地区返沈员工隔离安置提供政策咨询。
2021年,按照《沈阳市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关于开展全市高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春季开学开园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联合区教育局、区市场局对58所大中小学校、116所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行了卫生监督检查指导。
问题2.疫情研判机制不完善 1.常态化管理缺少前瞻性研判。2020年6-12月,14个被巡察单位研究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会议议题83个,其中半数以上就事论事,研究工作推进或防疫用品采买等具体事项,缺乏专业性会商、分析、研判机制,没有就疫情发展趋势变化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2.精准防控触角不敏锐。2021年3月29日云南瑞丽疫情出现反弹,直至“五一”小长假(鲅鱼圈疫情反弹)前夕,我区承担流行病调查、居家管控、食品流通和外来人员排查的部门,未主动分析研判域外疫情输入风险,未及时修订人员大量流动后强化措施。
整改措施:1.召开疫情防控相关内容的党委会时将分析研判内容纳入其中,卫健局成立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相关科室科长任副组长、疾控中心业务骨干为组员的疫情防控专家组,定期分析研判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2.严格执行常态化疫情防控方案,关注人员大范围流动趋势,加强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综合组的沟通协调,参与制定相关管控措施。
整改成效:建立了疫情研判工作机制,在每月一次的政府常务会议上,卫健局做近期疫情防控工作汇报,分析当前国内外疫情发展变化趋势,为下一步工作安排提出建议。在国内发生零星散发疫情后,制作各地新增病例变化图表,动态分析疫情形势,提供给主管区领导和区防指,为研判域外和我市疫情,做好疫情报告和预警,适时落实不同级别的管控措施,做好物资储备等工作提供数据支持。
问题3.部门责任未落到实处,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不精准。区卫健局制订的卫生系统的常态化防控工作方案,对应急状态疫情处置指导作用滞后,全民核酸检测方式一再调整,造成大量居民和工作人员在室外长时间等待,引发强烈不满。
整改措施:1.修订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方案,特别是针对应急状态下的疫情处置方法进行明确。2.与区防指对接,调整完善全民核酸采样方案。
整改成效:加强工作方案和制度建设,对照省市防指工作方案,制定卫健局相应的工作方案和预案,根据新冠病毒变异情况和疫情发展趋势,适时调整工作流程和制度,配合区防指指导各部门、各街道开展不同形式、不同内容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疫情处置、核酸采样等工作能力和水平。与区防指对接,对全民核酸采样工作方案提出建议,与各街道办事处配合,统计上报各街道临时核酸采样点设置情况,为财政局储备全员核酸采样物资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做好全民核酸采样方案的修订工作。
问题4.常态化疫情防控主导作用弱化 1.区卫健局作为区防指核心成员单位,未能认真解读沈阳市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提供专业指导和工作建议不及时,应急演练频次不足。区疾控中心和卫生健康监督中心部门责任落实力度不够,传染病预防、预检分诊制度落实不足,培训效果转化督导少,院感风险较大。 2.专业作用发挥不明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骨干作用未发挥,存在应该“画图”的专业人员到一线“搬砖”的不匹配现象,对重点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宣传工作不到位,居民健康建档率低、辖区内病患特殊群体,底数不清等问题,影响居家管控及防疫工作主动性,在群众中权威信用不够、被认可程度不高 3.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不完善。隔离管控期间,华山街道安民社区和明廉地区,均有慢性病患者需要做定期透析治疗,沟通转运方式、确定透析治疗方案和审批流程一时难以明确,造成部分患者不能及时就诊治疗,并且家属陪护、转运车辆、隔离医护保障等环节衍生问题繁多,增加区财政负担。
整改措施:1.制定应急演练方案,加大演练频次,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相关的应急演练。2.加大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健康教育,多措并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力度,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水平,严格绩效考核,发挥约束和激励作用。3.完善应对集中隔离管控期间可能产生的透析治疗、孕产妇转运等应急转运措施。
整改成效:
1.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增强实战能力,分层次锻炼队伍,监督中心和疾控中心指导医院院感,加强监督检查,降低院感风险。
2.结合创卫工作,对全区健康教育宣传栏进行多次检查,每两个月更换一次健康教育宣传栏,均有传染病防控内容,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健康教育力度。强化基层基础设施建设,泰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址位于泰山路69-58号,建筑面积为680平米,现正进行装修改造建设中。2021年9月底开展了第三季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对全部区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了检查,后期会根据考核的结果实行差异化基本公共卫生经费的拨付,倒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一步抓实抓好公共卫生服务。
3.隔离就医由市卫健委统一安排,如出现大范围集中隔离管控情况,区卫健局将积极与市卫健委相关部门沟通,协助进行就医转运工作。
问题5.防疫主管单位党织组政治站位不高。卫健系统的个别负责人,因监督检查不经常、未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2020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区卫健局领导班子在干部考核工作中站位不高,相同年度、相同人员、相同工作职责,存在即处分又评优的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年底考核制度,充分考虑多方因素,确定考核等次。
整改成效:在卫生健康局各支部党员民主评议中充分考虑处分情况,2021年底的考核中将充分考虑到处分情况,综合评定考核等级。
问题6.民营医疗机构复诊审核不规范。区卫生监督执法中心对辖区内申请复诊的医疗机构审核不严格、检查不深入,对不符合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指导不到位。走访发现个别民营诊所不符合复诊标准,但工作人员未明确提出不能开门营业的要求,存在边整改边营业的现象;有3家医疗机构复诊后,因扫码测温不够严格、有的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工作、二维码设置位置不明显、宣传氛围差、常态化防控措施不到位等,被区防指通报。
整改措施:强化卫生监督方面的人力物力支持,严格按照复诊标准审核,并加大复诊后的民营医疗机构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
整改成效:皇姑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要求民营医疗机构根据下发的自查表进行自查,确保民营医疗机构自身明确理解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自查完成后认为符合开诊条件的医疗机构在群内提出复诊申请,皇姑区卫生健康监督中心前去逐项核实检查,对医疗机构的疫情防控培训、人员资质、消毒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场提问预检分诊人员相关问题,检查扫码、登记、人员着装情况。复诊检查合格后方可开诊。严格复诊条件,对复诊检查不合格的医疗机构,现场指导其整改,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不能立即整改坚决予以责令停诊,并下达意见书,等待下次复诊检查。强化医疗机构防控措施,加大巡查力度,增加监督频次,对自主停业及责令停业机构进行巡查,杜绝私自开诊情况,对开诊机构进行日常巡查,并对相关问题进行指导,出现问题予以责令停诊。
问题7.常态延用应急标准。自武汉发生疫情后期,区卫健局承担了机场和宾馆人员转运的大量工作,因应急状态时管控工作的特殊性,未与昌源旅游汽车股份公司和北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车辆租赁合同。转入常态化防控后,区卫健局仍未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责和收费标准。2020年12月23日,卫健局财务部门在没有合同的情况下,向两家公司支付2020年2-8月的租赁费用,共计108.29余万元,其中,额外支付雇佣专用商务车司机补助费1.29万元。
整改措施:按照规定与昌源旅游汽车股份公司和北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履行正规手续,下一步将对相关服务进行招标。
整改成效:已与昌源旅游汽车股份公司和北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与区隔离宾馆联合进行招标。
问题8.避免财务风险行动迟缓。2020年12月27日区防指工作会议明确要求,与被征用运输单位商洽签定书面合同,明确收费标准,截至巡察组进驻,卫健局仍未研究制订监管防疫资金使用的有效措施。
整改措施:1.与汽车租赁公司签订书面合同。2.制定防疫资金监管制度。
整改成效:已与昌源旅游汽车股份公司和北兴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签订租赁合同,并制定防疫资金监管制度,对局属医疗机构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
三、下步工作打算
落实巡察整改是局党委认真总结、深刻查摆、改进工作,完成净化的重要契机,下步工作中,卫健局党委将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责任,不断巩固和提高巡察整改工作成效,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深入推进党的建设和卫生健康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是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整改完毕的内容坚决防止问题反弹回潮,需要长期坚持的,持之以恒,常抓不懈,紧盯不放,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二是建立健全巩固提升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倒查制度漏洞,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指导部门的作用,加大制度建设力度,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人:左娅;联系电话:024-86229926;邮政信箱:沈阳市皇姑区松花江街3号皇姑区政府A座二楼;电子邮箱:wjdj1921@163.com。
中共沈阳市皇姑区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