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区人大第187号关于为北塔街道富裕社区新建路灯建议的办理复文
代表姓名: 郭占军
建议编号: 区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第187号
主要内容:
皇姑区鸭绿江街47-1号至47-6号(解困楼小区)和鸭绿江街41-4号至41-7号(剑苑二小区)都是弃管小区,小区内没有路灯,给居民出行带来不便,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请相关门部门帮助解决社区居民夜间的出行问题。
承办单位: 沈阳市皇姑区房产局
经办人姓名: 侯建民
联系方式: 024-86056278
办复情况:
关于您建议中提出的“关于为北塔街道富裕社区新建路灯的建议”建议收悉,各级领导非常重视,立即派专人对此情况进行了解,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您提出的建议意见非常好,非常及时。
鸭绿江街47是皇姑区政府建设的政府补贴房项目,因当年的设计规划问题致使标准不高遗留问题不少,剑苑小区自于洪区移交后有些问题也未能及时解决。
由于政策调整,2014至2019年市、区两级政府投入大量资金用于老旧小区改造,因我区老旧小区较多,政府资金不足,每年改造小区数量有限,而且按照市政府规定,改造小区需是2000年6月份前,无产权单位的先列入计划,并上报区政府会议确定点位方可进行改造。同时改造什么项目会向居民征求意见,即:修什么、怎么修。然后上报政府确定。具悉您所建议的问题暂未列入计划。
房产局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已采纳您的建议,积极向政府建议纳入下一个年度计划,优化改造项目向您所提的合理化建议方向靠近。
感谢您对皇姑区房产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代表意见: 满意
办复日期: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