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水务局进一步压实河长湖长责任全面改善河湖水生态环境
为全面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强化河长湖长履职尽责指导意见的通知》《关于印发河湖管理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按照《辽宁省河湖长工作条例》《沈阳市河长制工作制度(试行)》等文件要求,近日,市水务局结合我市河长制工作实际情况,制定了《2020年沈阳市河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按照河长制确定的6大工作任务,明确了2020年我市河湖重点工程、水质断面达标、河湖划界、“四乱”问题整改等4方面103项工作任务,采取“一河一图一单”的形式,进一步压实各级河长湖长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同时,进一步明确了考核评价办法,市、县两级政府将定期对本级河长办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开展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对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市级河长将对未履行职责或者履行职责不力的区县级河长进行约谈。
《实施方案》的印发,明确了工作重点,压实了各级河长责任,指明了全市2020年河长制工作方向,持续推动我市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