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洪区城市建设局保平安迎大庆安保维稳工作方案
区城市建设局“保平安,迎大庆”
应急安保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保平安 迎大庆”维稳安保工作总体部署,落实沈于安委【201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管控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效防范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局安全稳定,根据全区安全生产领域“保平安 迎大庆”应急安保工作方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关于加强安全稳定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保平安、迎大庆”为工作主线,按照“六个严防发生、三个确保”的总体要求,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最大限度地防范我局管辖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信访等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防事故,快速高效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我局安全生产领域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风险可控。为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领导
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大庆期间应急安保工作的高效动作。
(一)成立区城市建设局“保平安、迎大庆”应急安保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许元杰、郭凤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沙斌 、苑兴亚同志担任,成员单位为局机关科室、基层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统筹全局应急工作,负责重大突发案件的分析研判、指挥决策以及责任追究工作。
(二)设立四个应急处置组:建筑行业应急处置组、绿化工程应急处置组、市政工程应急处置组、信访应急处置组。应急组工作由各分管领导负责指挥。应急组主要职责如下: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事态等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对现场作出及时处理;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及时为局领导提供信息,通报事态的发展,并及时研究决定上报区政府应急办。
(三)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局办公室):主任由党组副书记郭凤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唐延军同志担任。负责具体协调调度,并督办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部署实施阶段。7月5日前,召开局“保平安、迎大庆”安全生产工作动员会,制定我局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7月6日-8月31日,认真排查我局管辖的建筑工地、市政工程、信访等领域安全生产隐患、落实整改,快速高效处置应对各类突发事件,逐项推进落实应急安保各项任务。
(三)重点攻坚阶段。9月1日-10月20日,对自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实施清单管理,逐个整改销号,严格执法,无法保证安全的必须停产整顿。并接受区安委会的督查。
(四)全面总结阶段。10月21日-11月10日,全面总结并上报安全生产应急安保工作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开展机关工作处所安全生产治理,加强机关安全运行管理。各单位要对各自办公区、临时雇工宿舍、食堂、库房的安全环境、车辆运行状况进行检查,做好防火防盗,确保单位日常安全运行。
(二)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强化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和行业指导,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人和各项保障措施,严格执行复工复产安全验收制度,严厉打击擅自复工、违规开工、违法施工行为,确保建筑工地不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三)开展各类市政工程现场和市政设施的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加强道路设施的排查,加强工程施工现场、防汛现场的安全防护监管,制定措施、及时整改,堵塞漏洞,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把隐患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四)做好信访稳定工作。要积极推进信访矛盾减存工作,切实落实“书记抓信访”责任,全面落实领导包案制度, 最大限度推动研究化解信访矛盾。认真处理民心网等市民投诉件的办理工作。局班子领导要对口接待上访人员,亲自处理上访事项,及时解决上访问题。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程度。全局上下要高度重视, 严格落实责任,加强协作配合。完成迎国庆期间应急安保工作既定任务和目标。
(二)压实主体责任。局党政领导负总责,各应急组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间接责任人。要迅速地开展工作,下属各单位及局机关有关科室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类突发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
(三)严守工作纪律,确保信息通畅。实行安全生产信息日报告制度,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单位对收到的突发事件,要即时上报。并及时登记、并建立应急档案。保持通讯联络,做好值班。按照区政府办公室相关规定,做好基层各单位和政府大院值班值宿,不能漏岗。局各级领导24小时开机,确保联络及时沟通。
(四)责任追究。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对工作失职造成事故和应急不利以及拖拉推诿而引发事态扩大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倒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当事人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