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县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
7月6日,县人大常委会视察我县《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贯彻实施工作。
视察组一行先后实地视察了海洲窝堡乡孙家店造林工程、二牛所口镇华兴砖厂恢复治理工程以及方家屯镇东小陵村闭坑矿治理工程相关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听取相关部门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情况的汇报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鸿志对我县在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方面所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对进一步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提出建议。要继续高度重视,把贯彻落实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正确处理好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的关系,要从指导思想和工作理念上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在发展经济同时保护好生态环境;要合理规划,科学施策,推动青山保护工作持续发展,利用好有限的矿产资源;要制定可行的监管办法和措施,坚定不移地把青山保护工作抓下去,建立青山保护的长效机制,巩固好青山保护成果;要严格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青山工程和矿产资源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保障县域经济与生态可持续协调发展;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治理工程的监管力度,加大处罚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会上,视察人员分别从提高认识、加强治理、依法行事、加大处罚力度、争取资金、维护百姓利益等方面,对下一步如何贯彻实施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明臣就下步贯彻实施《辽宁省青山保护条例》和《矿产资源法》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安景才、李奎兴、田立爽、刘财,副县长孔德军,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及相关单位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视察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