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委会开展社会全员安全大培训行动
隐患猛于虎,隐患不除、事故不止。为牢固树立全社会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杜绝“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受到伤害”,市安委会印发《集中开展社会全员安全大培训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社会全员安全大培训行动。
此次安全大培训旨在带领社会全员学习相关安全生产理论知识,增强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逃生所需的知识技能。大培训覆盖面广,涉及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领导(尤其是新任职领导);各级政府部门安全监管人员;各类型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居(村)民、学生等社会全体人员。
此次安全大培训按照按需培训原则,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四项机制”等作为优先培训内容。对于不同的培训对象还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安全生产监管和行政执法知识、重大危险源监控与应急救援处置舆情应对、事故调查处理、国家安全标准规范、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典型事故案例、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操作规程、应急处置和逃生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居家(用电、用气等)、消防、交通、农业机械、有限空间(地窖、沼气池)等安全知识、身边安全隐患排查、各类活动(体育、野外、公共)安全、危险警示标识、事故和自然灾害应对、应急自救互救逃生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此次安全大培训责任分工明确,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由市、区(市县)两级安委会办公室分别牵头本地区安全大培训工作,各级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一是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市直部门领导及安全监管人员、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领导及其应急管理局安全监管人员;指导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煤矿山生产经营单位的培训;二是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本行业领域的安全大培训工作;三是各区市县、先导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牵头组织、指导本地区的培训。社区(村屯)居(村)民培训由社区(村屯)组织,所在乡镇街道给予指导。学生安全培训由所在学校组织;四是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委托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机构进行培训,保证安全培训的责任由本单位负责,具备安全培训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自主培训;五是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安全知识进行培训,同时按规定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自救互救逃生能力。
据悉,市安委会表示,为配合大培训行动,将采取专项检查与突击抽查相结合的形式,对生产经营单位三类人员未执行持证上岗、未落实岗前培训制度、未建立安全培训计划及培训档案,未按规定开展应急演练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查处,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培训主体责任,促进安全发展理念更加深入人心,提高安全意识和素质,有效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