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鹏带队深入高层建筑单位检查指导消防工作
8月15日,公安局副局长张晓鹏带队深入全县高层建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消防大队长张大军、参谋王博参加检查。
张晓鹏一行先后来到金华广场、尚城国际、阳光嘉园进行检查指导,每到一处,认真听取单位负责人就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汇报,重点对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每日防火巡查检查制度是否落实、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配置是否符合标准且完好有效、消控室人员是否经过培训且持证上岗和外墙是否使用可燃保温材料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地检查,现场询问工作人员对“三懂一会”和基本应急处置技能的掌握等情况。
张晓鹏在检查中说,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吸取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严格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深入落实单位 “六加一”措施,落实“户籍化”管理,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高自防自救水平。每幢高层住宅小区物业都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齐人员和必要装备器材,加强联动机制,做到火灾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消防大队要加大督查力度,督查做到“雁过留痕、有迹可寻”,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做到“零容忍”,隐患整改要严要求、高标准。要督促高层地下建筑、大型综合体等火灾高危单位落实严防严控措施。加强各单位 “两人一室一站”(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消防控制室、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督导和监管,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全县人民群众营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