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河流生态保护专项治理向河道倾倒垃圾活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要求,确保河流生态环境良好,确保河流水质达标,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河流生态保护、专项治理向河道倾倒垃圾活动。
为确保此次活动顺利开展,成立了岫岩县河流生态保护、专项治理向河道倾倒垃圾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岫岩县河流生态保护 专项治理向河道倾倒垃圾活动实施方案》,并且以文件形式下发至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以及各相关部门。《方案》明确了此次专项治理活动各乡镇区以及各部门的责任,并且对活动进行了具体安排,同时对如何做好此次专项活动提出具体要求。
目前,各乡镇(区)水利服务站正在对辖区内河道管理范围内现有垃圾(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尾矿渣及其它废弃物等)情况进行详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