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造优良的投资创业环境,促进我县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经县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中央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对照和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进一步查找制约和阻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软环境问题,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优化政务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为重点,广泛开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活动,全面提高部门、行业行政效率和执法管理水平,进一步营造政务环境优、政策环境好、法制环境良、市场环境佳、人文环境美的综合投资创业环境。
二、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广泛宣传创建活动,营造优化环境的良好氛围。大力宣传全县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各行业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的举措和效果,总结和宣传国(境)内外客商在我县投资创业、快速发展的好典型、好经验,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环境是竞争力,环境是生产力”的理念,不断强化“服务投资者,尊重纳税人”的意识。在县级新闻媒体设立“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专题栏目,动态宣传展示全县创建活动情况,全力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责任部门:县广播电视台、岫岩日报社、县软环境办,县(省市)直各部门配合
(二)围绕行政效能,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加强对各乡镇(办事处)、省市直、县直各部门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岫岩满族自治县委、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的意见》,以创建最优政务环境为重点,加强行政权力运行制度建设,强化对行政审批、执法、收费和处罚行为的监督,促进各部门依法、高效、廉洁行政。
责任部门:县软环境办、县政府法制办、县审计局、县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县物价局,省市直、县直各部门配合。
(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各乡镇(办事处)、各部门要围绕办事效率、执法行为、管理方式等方面,认真查找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影响和制约经济发展的软环境的问题,对企业、群众的意见建议和存在的问题认真梳理,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限期整改。
责任部门: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各部门
(四)明确工作任务目标,开展优化环境公开承诺活动。各乡镇(办事处)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的措施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加大对践诺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公开承诺工作组织不力或有诺不践的单位,将予以通报批评或责任追究。
责任部门:县软环境办,省市直、县直部门配合
(五)实行***服务,对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全程监督。在全县推行招商引资项目全程服务制度,向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派遣监察专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构建项目引进、落地、开工的“绿色通道”。
责任部门:县软环境办、县纪委各派驻纪工委,省市直、县直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配合
(六)加强基层单位的监督考评,解决“中梗阻”问题。将县直各部门的重点科所及其所属的全部基层站所纳入考评范围,围绕依法行政、办事效率、服务态度、廉洁自律、制度建设等内容开展评议,通过评议有效治理机关“庸、懒、散”现象,着力解决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问题,大力提高基层单位的执法、管理和服务水平。
责任部门:县软环境办、县政府纠风办,省市直、县直各部门配合
(七)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查处破坏软环境的案件。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作用,严肃整治生冷硬顶,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不良行为,严肃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摊派、乱培训(办班)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依法依纪追究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对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察局、软环境办、纠风办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4月6日至4月15日)。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领导班子及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及***、***关于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战略决策,以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明确创建工作目标和任务。县级各新闻媒体要深入企业和基层采访,宣传报道“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中各部门、行业的工作动态,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部门要采取自己查、上级点、群众评等多种形式,广泛搜集社会各界意见,认真查找本地区、本部门软环境突出问题。经认真梳理、综合汇总后,提交领导班子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和办法。
(三)整改反馈阶段(5月1日至9月30日)。各乡镇(办事处)、县(省市)直各部门要针对查找出的问题,制定解决整改方案,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县软环境办备案。要将整改工作贯穿全年,特别是要结合对省市直、县直各部门职能处室重点考评和民主评议基层站所活动,把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创新意识不强,服务态度不好,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作为整改重点,并将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反馈。
(四)公开承诺阶段(5月1日至5月13日)。凡列入2011-2012年度政风行风评议的单位,要围绕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公开承诺内容(主要包括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及公开电话),并于5月1日前报县软环境办,经审核后通过县级新闻媒体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对践诺情况的监督。
(五)总结评议阶段(10月10日至11月30日)。认真总结开展“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的经验,特别要总结好解决问题的进展情况及成效,同时提出为企业、群众、基层服务的新思路、新办法,建立“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优化投资创业环境”的长效机制。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各部门要在10月21日前将总结材料报送县软环境办。县软环境办、县纠风办将结合全年政风行风和软环境民主评议,评出创建活动暨政风行风和软环境建设工作优秀单位、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
四、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优化投资创业环境工作,将其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干部作风,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地开展好创建活动。
(二)落实工作责任。县软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县开展“争创最佳投资创业环境活动”。县软环境办具体负责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专兼职人员,开展创建工作。
(三)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软环境办、县纠风办将对各乡镇办事处党委、政府、(省、市)直、县直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建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组织开展工作不力,创建活动流于形式,存在问题解决不到位的给予纠正批评,责令整改,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