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区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有序推进先照后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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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为全面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切实履行“双告知”职责,进一步提升登记服务效能,行政服务中心工商窗口采取两项措施,扎实有序推进“先照后证”工作。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登记人员学习***印发《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等政策文件,要求登记人员熟悉前置许可的具体审批事项目录和后置许可审批事项目录。
二是做好告知工作。告知申请人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应当到目录内规定的相应审批部门办理审批。申请人要书面承诺已知悉工商部门告知的相关审批事项和审批部门。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告知申请人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及时在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上发布,供相关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查询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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