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山区税务局双举措增进涉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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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一是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立山区税务局改革过渡期单位纳税人税务登记管理办法》,创新性的将首问责任岗引入到单位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工作中。纳税人前来办理税务登记时,首问责任岗进行一次性告知纳税人所需的涉税资料,并通过首问责任制管理平台将纳税人的基本信息向税源管理科所进行内部传递。减少了办税环节及办税时间,大大提升了纳税人的获得感。
二是出台了《立山区税务局过渡期股权转让有关税务事项指导意见》和《立山区税务局过渡期不动产交易指导意见》,规范明确各部门涉税行为,通过在办税服务厅及契税窗口进行全面宣传,对部分涉税行为进行全程陪同服务,避免过渡期纳税人因对业务不熟悉、不了解导致的多次往返。
立山区税务局针对过渡期开展的涉税服务极大限度缩减了纳税人办税时间,提升了办税效率,有效地促进了税收业务的融合,减轻了改革初期纳税人与税务机关的陌生感,受到了纳税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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