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信访局公开服务承诺书
为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结合“三个建设年”、“四帮四促”活动的开展和信访工作实际,纳雍县信访局作出如下服务承诺:
一、坚持依法履行职能。严格按照《信访条例》“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协调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
二、坚持文明服务。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效率和公众满意程度,热情的接待每一位来访人,真诚为信访人排忧解难。
三、坚持勤政廉政,严格自律。坚持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意识,在工作中做到不吃、拿、卡、要,不提任何超出正常公务范围以外的要求和条件,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四、坚持告知制。信访职责范围的事项,按《信访条例》尽快告知有权受理信访事项的单位及时办理,非信访受理范围内的事项,告知信访人向哪个机关或依照何种程序提出信访事项,做好解释说明。
五、坚持民主监督。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我局工作人员的服务不满意可向局机关举报或投诉。
纳雍县信访局
201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