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生育险缴费减半惠及我市16万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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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1日发表
6月1日起,我省所有参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均执行减半征收政策。按照此政策,我市共有1.6万户企业因此受益。
近日,省地税局发布公告称,自2013年6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全省所有参保缴纳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均执行减半征收的规定。减半征收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以调整费率方式执行,即在减半征收期限内将费率调整为现行费率的50%。
市地税局有关人士介绍,此规定将使我市1.6万户企业减负。目前地税征收系统已调整为减半费率,企业现在可以按照减半的费率,进行网上申报了。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加起来,在我市征收的社保费总额中,占比不到3%,月均征收额为1800万元左右,而6月开始减半征收后,月均征收额将降为9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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