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
5月9日,灵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陈宏昌带领检查组,到陆屋镇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并对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调研。
检查组先后深入陆屋镇大桥北入河排污口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工地、广西金通达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临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行调研,通过实地察看、听取介绍等方式,详细了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情况。
据了解,此次检查为期三天,主要检查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环境保护法修订实施以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和宝贵经验;政府及有关部门、企业、公众环境保护法律责任落实情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饮用水安全保障和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重点地区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分类、危险废物处置等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新污染物治理等情况。
陈宏昌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生态文明思想,持续推进污染防治和环境保护。要紧盯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污水截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早日投入运行并发挥效应。企业要增强环保意识,严格落实环境保护法,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灵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荣胜参加检查活动。(苏焕鹏 钟 桃)
核发:灵山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