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扩建供热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扩建供热工程项目已由鞍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鞍发改审投[2017]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工程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梨花峪热源厂扩建供热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2.2工程规模:本项目主要为梨花峪热源厂扩建工程,项目总占地面积2255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6037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扩建2台168W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新建变电所一座(设置在主厂房内),新建处理能力600吨/日污水处理厂一座,增加供热面积600万平方米;
2.3 投资额:205.6万元;
2.4本项目不划标段;
2.5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中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以及参与竣工后质量问题的处理;
2.6工期要求:2019年5月20日 开工至2019年12月31日,计划工期220天;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监理·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含)以上,或者[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相应的注册执业资格,且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相关人员需持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且能够满足有关规定的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施工招标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为:不要求提供设计资质。
3.4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经人社部门盖章的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通过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投标报名,网站名称为: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其他报名方式不予受理;
注:网上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按提示进行。
4.2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金额与缴纳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缴纳方式进行缴纳。
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均须在开标前完成。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或投标担保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报名通过后,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2019年4月29日,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通过CA认证锁登录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8055/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购买并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电子文档图纸除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10时00 分。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辽宁城乡建设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lnsgczb.com)投标人指定栏目;
6.2开标时间:2019年5月1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2房间(鞍山市铁西区人民路269-271号)。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传输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到相关网站栏目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
7.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辽宁城乡建设工程信息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鞍山市政府网、鞍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注: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不得少于5日。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鞍山市供热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鞍海路23号
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412-230522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南八马路金辉大厦803室
邮 编:110000
联 系 人:韦侠
电 话:188****8369
电子邮件 :pjweixia123@163.com
深圳市京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