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残联召开2016年残疾人康复工作研讨会
8月15日,鞍山市残联在辽宁省地税培训中心召开了2016年鞍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研讨会。市残联康复处处长刘明伟、康复中心主任王激扬、各县(市)区残联、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分管康复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以及各相关培训机构和医疗机构的代表共30余人参加会议。市残联副理事长洪玉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刘明伟处长和王激扬主任对自己分管的康复工作作出了具体解释说明,并分别提出各项相关任务要求,随后,参会人员共同研讨了康复工作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会上还下发了《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安排的通知》,《关于印发鞍山市残疾人事业专项***公益金贫困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关于修改鞍山市贫困白内障患者救助办法的补充通知》,为进一步规范鞍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提供依据。
市残联洪玉芳副理事长充分肯定了去年康复工作取得的成绩,就残疾人康复工作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可持续发展提出了要求,同时强调精准康复工作的重要意义,并对现场的各位同志提出了要求和期望。
此次会议的召开,不仅对过去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回顾,而且为今后鞍山市残疾人康复工作明确了任务方向,也为精准康复工作打下了扎实基础,更向实现“人人享有康复”目标迈出了重大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