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出台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减群众损失保百姓安全
鞍山市结合近年来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成灾规律及我市2018年度气候预测成果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际,出台了《鞍山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指导今年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鞍山市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岫岩满族自治县山区、海城市东南部山区、城区西部平原地区,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泥石流地质灾害防治及泥石流易发区内群众安全度汛是我市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工作之一。截止2017年底,鞍山市共有地质灾害隐患点491处,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人数28330人。2017年全市共发生103处地质灾害,全部为岫岩“8.4”洪灾期间强降雨诱发的,涉及12个乡镇,受威胁群众511户。由于预警预报准确,提前转移,无人员伤亡。
今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依然不容乐观。据气象部门最新数据显示,预计鞍山地区2018年度3月至11月降水量为710至780毫米,较常年的713毫米偏多1成左右,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局地洪涝。春季降水量为110-12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成,夏季降水量490-540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2成左右,秋季降水量为110-120毫米,较常年减少1成左右。春夏两季存在局地发生强降雨的可能,海城东南部山区、岫岩山区因地质构造和气候条件原因地质灾害风险较大。
依照方案要求,鞍山市将以“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为原则,紧紧围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防治和应急处置的四个体系建设,坚持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全力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各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要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加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和培训,切实有效提升地质灾害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在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的“三查”制度,实行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制度和地质灾害应急制度,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有关法律常识和科学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的防灾减灾意识和抗灾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