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6月10日,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预防处的干警来到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将200本《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发放给那里的党员干部,以加大党员干部的日常廉政警示教育力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指导意见》,按照鞍山市委关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决策部署,市人民检察院紧密结合实际,以搭建“四平台”为载体,突出检察工作特色,将为民务实清廉的活动主题落实到实实在在的工作中,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初步成效。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教育实践活动,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党组成员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带头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带头大兴学习之风、带头主动服务基层、带头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严格公正执法、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带头廉洁自律、带头厉行勤俭节约。
为了保证教育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起来,市人民检察院搭建“四平台”,并且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执法维权平台搭建上,深化岗位服务,积极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专项活动,加大违法犯罪追诉力度,明确将“追诉漏犯”作为工作中一项指标,确保案件办理质效。认真开展新进人员培训和各类岗位练兵活动,培养选拔检察业务能手,提升检察人员履职能力。
在便民利民平台搭建上,深化公共服务,完善和落实便民利民措施,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实施“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问题的工作机制,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求,在解决疑难问题方面取得良好效果。
在检务公开平台搭建上,深化阳光服务,加强检察环节释法说理,细化办案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建立对终结诉讼的不批捕法律文书全部公开制度,探索建立对无社会危险性不捕案件的不捕说理工作文书公开的机制。
在帮扶助困平台搭建上,进一步深入基层,开展“五进”活动,普法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将便利的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组织人力精心编印了两万本《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无偿发放到全市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手中,供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使用。鞍山市自来水总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于慧才表示,市人民检察院送来《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手册》,为公司的党员干部预防职务犯罪提供了政策参考,针对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市人民检察院还派专人来到企业进行专题讲座,通过以案讲法的方式,提升了国有企业工作人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为企业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市人民检察院采取四项措施推动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制定详细实施意见,对教育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工作安排和任务进行详细部署;制定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流程图,使教育实践活动环环相扣地开展起来;制定《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为民四服务、效能四提升”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把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落到实处;制定《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落实意见》,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