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实现城乡低保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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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1月01日发表
泰山区高度重视低保补助工作,低保补助标准进行了两次提高。近日,该区又出台三项措施,保证实现低保城乡动态管理。
把好入口关。今年以来,新申、请城乡低保的困难群众要认真填写 《泰山区城乡低保诚信承诺书》,对自己申报的材料中家庭基本情况及收入等信息要签名确认,相关责任人签字盖章,履行责任制,保证其真实性。社区(村)、街道(镇)、区级实行“三级公示”,做到公正、公开、透明。加大核查力度,对已经入保的城乡低保对象采取月审、季审、年审、即时审相结合的办法,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走访、当面问询、信函等方式进行全方位调查,对已领退休金、家庭人口有变化、外出打工、学生毕业等情况及时掌握,根据其目前实际家庭生活情况对补助金额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调即调、应停即停。加大监督力度。以公开监督电话、开通低保网上信息留言、“12345”热线等方式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荐策谏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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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8 00:21:50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