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0日发表
鞍人社发[2014]20号
各县(市)区、高新区、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和《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9号),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关于做好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13〕27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相关事宜,具体通知详见***。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
***:
关于开展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rar
本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公开内容,仅供参考!不对文章内容时效、真实性负责
2023-09-12 03:17:22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