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街道政务公开四有制度
为进一步开展居(村)务公开工作,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千金街道采取“四有”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公开有栏。各社区、村委会要在群众方便观看的地方设立固定的公开栏,用于公开党务、村务、财务。及时公开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
二是监督有人。各社区、村都经群众民主推选,成立理财小组,负责对财务收支账目进行审核、监督。理财小组至少每月审查一次财务账目,一切财务开支,由理财小组审查后,方能入账。
三是理财有账。实行社区、村级财务会计委托代理制,对社区、村委会财务、财务计划、收支管理、资产管理、收益分配、票据管理、档案管理、财会人员管理、财务监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组账村管、村账乡镇管”的“双代管”制度、“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制度,并规定了财务公开的形式、时间及公布程序。
四是管理有章。千金街道先后制定了《千金街道居(村)务公开实施方案》及领导小组、《千金街道居(村)务公开工作“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千金街道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各社区、村按照要求全面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形成较完整配套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更好的推进居(村)务公开工作,切实拉近干部与群众的距离。(责编:杨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