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拨付2020年11月新增建档立卡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公示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拨付2020年11月新增建档立卡人口
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公示
为保障全市建档立卡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经凌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暨项目审批验收管理委员会会议研究决定,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非五保、低保等民政对象2020年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统一由扶贫资金缴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五保、低保等民政对象由市民政局负责统计、缴费参保),全部建档立卡人口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统一由扶贫办统计缴纳,确保全市建档立卡人口医疗保险参保率和商业医疗补充保险参保率达到100%。
2020年11月,我市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新增建档立卡人口24人,市医保中心和财产保险公司及时将其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贫困人口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经与市民政局、市医保中心数据比对,新增贫困人口24人中有5人需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费标准为280元/人/年,小计0.14万元;24人需参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保费标准为413元/人/年,小计0.9912万元。共计1.1312万元。
现申请拨付11月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资金共1.1312万元,由市农业银行转回市财政500万元原扶贫贷资金中列支。分别拨付锦州市财政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账户0.14万元、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账户0.9912万元。
特此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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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凌海市2020年11月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名单;
2.凌海市2020年11月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缴纳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人员名单。
凌海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2月8日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资金拨付:
账户名称:锦州市财政局
开 户 行:锦州银行永丰支行
账 号:410***********6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合理住院费用二次报销保险资金拨付:
账户名称: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锦州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锦州城内支行
账 号:0708***********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