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公安局获评水效领跑者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三部门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开展了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经组织推荐、集中评审和公示,锦州市公安局脱颖而出,被评为“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此项行动的开展,有助于提高公共机构节水的整体工作水平和在本地区节水工作中的影响力,为公共机构树立了节水榜样和标杆。
多年来,锦州市公安局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秉承“节能降耗,机关先行;小处着手,细处抓实,稳步推进”方针,切实做到了制度健全、管理高效、技术先进、宣传到位、节水成效显著。特别是在《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实施方案》下发后,锦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统筹规划部署,扎实开展节能、节水设备改造、保养工作,先后为各用水楼层部门安装用水限量、限时设备,改造了雨水收集器,安装了节水型磁化水龙头,对中央空调循环水利用设备进行了节水改造等,水利用率与节约量上都得到了可观效果。
“公共机构水效领跑者”荣誉称号的取得既是对锦州市公安局日常用水管理取得成绩的肯定,也为今后的节水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全市公安机关将继续巩固节水建设成果,积极为能源资源节约工作贡献力量。
(锦州市公安局 罗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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