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召开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
2017年2月28日,珠海市斗门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了第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朱立新主持了会议, 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郑薇,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韩树军,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常务副院长刘东升,以及黄玉金、容英杰、樊满锡、林俊城、周炳权五位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斗门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议案》,作出《珠海市斗门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斗门区2017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草案)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斗门区201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整改报告》,对全面完成审计整改工作提出了要求。要求区政府及审计机关要责成被审计单位认真研究,全面落实整改责任;审计机关要建立整改检查***机制,加强审计整改指导,切实提高审计实效,推动审计工作的落实;要强化审计结果运用,建立整改长效机制。对于审计查出的问题,在加大整改工作力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清产生的原因,建章立制,标本兼治,着力从完善体制机制上切实加以防范和解决。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珠海市斗门区人大常委会聘任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珠海市斗门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工作要点》,进行了人事任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