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许可等事项划转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市容市貌监督管理服务水平,切实优化营商环境,提高“一体化”监管服务效率。按照《中共营口市委办公室 营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划转事项清单:
一、行政许可类事项
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审批(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亭棚、门斗、外悬挂楼梯、建筑围挡等构筑物、建筑立面装饰装修及临时施工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2、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审批(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经营停车场等临时占道审批);
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广场)审批(在城市道路(广场)设置牌匾、广告及进行各种礼仪庆典、商业促销、文艺演出等临时占道审批);
4、设置牌匾广告等设施审批;
5、在公共场所悬挂广告、标语等宣传物品审批;
6、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筑审批;
7、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二、行政征收类事项
1、城市道路占用费的征收;
2、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费的征收。
特此公告。
大石桥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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