鲅鱼圈区芦屯镇2018年辽宁省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建设项目公示
鲅鱼圈区芦屯镇2018年辽宁省
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建设项目公示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农财发﹝2018﹞18号)要求,我区芦屯镇已被列为我省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强镇。现将芦屯镇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建设项目进行公示,内容如下:
一.主要建设项目
(一)春华精品葡萄园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驼台铺村
实施主体:营口春华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驼台铺葡萄认养采摘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驼台铺村
实施主体:营口盈福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
(三)盈福食用菌育种和加工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驼台堡村
项目实施主体:营口盈福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
(四)忆江南农业主题公园设施农业区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后安平村
项目实施主体:营口忆江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芦安葡萄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前安平村
项目实施主体:营口植德农业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二.资金使用和投资概算
(一)资金使用方向
本项目资金使用方向为:扶持一批管理规范、运营良好、联农带农能力强的新型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服务行为规范、覆盖农业产业链条的生产性服务组织,打造以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合作社为纽带、以家庭农场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接引进和壮大一批产业基础好、发展前景足、引领动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并将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与之相结合。
本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的重点对象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以满足芦屯镇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问题导向、补短拉长”的现实需求。拟确定重点扶持营口春华农业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口盈福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营口植德农业产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营口忆江南农业发展有限公司4家经营主体。
本项目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支持的重点领域是:首先是食用菌,其次是葡萄,涉及芦屯镇重点农业产业的农产品生产、储藏、初加工、精深加工、销售、休闲农业等方面。
(二)中央财政资金的使用方式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农财发﹝2018﹞18号)和《辽宁省农委 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的总体要求和具体部署,本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采取先建后补的形式,每年年底对项目建设进度进行审查,对达标的建设主体安排奖补资金,对不达标的停止发放奖补资金。
本项目的中央财政资金可通过折股量化等方式落实到村集体。折股量化资金可以采取普通股的形式入股经营主体,村集体与企业共担风险,并按股权获得分红;或以优先股形式入股经营主体,享有固定收益和一定分红,不参与企业决策和承担企业风险。两种入股形式具体分配方案及合同期满后的入股资产处置方案依据项目实施主体、项目内容的具体情况,由相关主体协商并以协议的方式加以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可采取“盈利分红”、“固定回报”、“固定收益+分红”、“价格补贴+分红”等形式,并建立健全收益保底机制,保障农户尽快获取收益并在项目持续期内拥有稳定合理的回报。
(三)投资预算
项目计划总投资2920万元,重点实施春华精品葡萄园改建项目等五个项目:春华精品葡萄园改建项目投资360万元;驼台铺葡萄认养采摘园区建设项目投资900万元;盈福食用菌育种和加工基地建设项目投资460万元;忆江南农业主题公园设施农业区建设项目投资840万元;芦安葡萄产业示范园建设项目投资360万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推进鲅鱼圈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建立组织机构,确保项目实施,由区负总责,乡镇实施,市级检查,三方配合,合力完成,区政府把产业兴村强镇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重点工作,成立由区长孟鑫为组长,副区长王伟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农村发展中心和各乡镇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鲅鱼圈区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方案、项目审核、组织实施、检查验收、资金管理、典型总结宣传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邹新来同志兼任。各部门严格按照工作职能,明确任务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提高组织办事效率,实为示范镇建设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府服务,加快示范镇的建设进程。
(二)严格资金管理
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设立项目资金账户,保证专款专用,并统筹现有渠道资金,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率。
实施公示制度,产业兴村强镇示范行动实行2次项目公示。
1、确定项目并公示。经区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的兴村强镇项目,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
2、兑付奖补资金公示。项目工程竣工后,由产业兴村强镇示范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建设单位、实施地点、投资金额、建设内容、验收结果、补助金额度和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在区政府网站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兑付补助资金。
(三)制定支持政策
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根据有关规定,统筹和整合相关财政资金,将现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向强镇倾斜,形成合力,如安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3%的工作经费(财政按照实际需求拨付资金),以保证产业兴村强镇的政策宣传,产业兴村强镇业务培训,检查验收等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推进机制创新
随着开发区的大发展,一些规模和体量较小的企业无法在几大园区落户。建立中小企业园区,是解决中小企业落户问题一大策略,据统计,芦屯镇域内小企业有近2000多家面临搬迁。规划部门合理规划中小企业园区,提供便利的环境和配套服务,方便外来企业的落户和镇域小企业的搬迁。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建设双向助力当地农业科技与商业发展的项目一级开发平台,利用芦屯镇水果特色小镇的建设发展,吸引龙头企业与政府的关注与支持投入,建立以研发展示、休闲服务、水果加工、物流仓储与批发贸易的融合性农业投资与回报平台,实现高科技研发和高效率贸易为依托的先进特色示范小镇,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项目的落实发展。积极发展订单农业、鼓励发展股份合作、强化工商企业社会责任、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大财税支持机制等。
(五)强化公共服务
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组织机构及队伍建设。完善就业服务和基本社会保障等基本民生性服务制度;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公共事业性服务;提高环境保护、基础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产安全、消费安全、社会安全等公共安全性服务等措施。
(六)实时监督检查
注重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检查,防患于未然。强化审计,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实现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管。加强对重大项目落实工作的督查考核,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将农村产业融合任务分解为重点督办事项,由项目领导小组采取定期、不定期检查的方式进行试点示范项目实施情况的***督导,及时总结项目执行情况。明确任务承担单位,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管理,签订目标责任书。按照目标责任书安排的指标和任务,加强督促检查,严格考核奖惩。一旦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七)做好宣传推广
加强宣传工作,凝聚全民力量,依托特色产业和独特文化,借助企业现有宣传媒介和各种媒体资源,扩大对区外宣传,扩大招商引资和市场营销,提升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县在全国知名度,美誉度。加强横向联系与合作,促进与同类试点示范乡镇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区域互助。同时,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芦屯镇产业融合发展政策和试点示范情况,边试点边总结边推广,推动全市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组织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总结推广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进行学习实践,为完善制定鲅鱼圈区兴村强县示范方案做出引导。
公示期从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 (7天),如有对以上内容存在异议,请拨打鲅鱼圈区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村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电话:0417-6819276
区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业兴村强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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