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科技创新
支持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助力企业科技创新,站前区科技局结合“5.15政务活动日”活动,积极向全区企业宣传关于支持研发投入和科技成果转化政策。
对我市创新主体按国家及《统计法》规定,向统计部门如实上报的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按一定比例标准,给予资金奖励。其中,研发经费支出额在10万元 (含)至 2000万元之间的,给予研发经费支出额的1%奖励;在2000万元 (含 )至5000万元之间的,对2000万元给予20万元基础奖励、2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 500万元给予1万元增额奖励;在5000万元(含)至1亿元之间的,对5000万元给予30万元基础奖励、5000万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3万元增额奖励;在1亿元(含)至5亿元之间的,对1亿元给予 50万元基础奖励、1亿元以上部分,每增加1亿元给予10万元增额奖励;在5亿元 (含)以上的,给予100万元奖励。
对我市企业通过引进、合作的科技成果或自主研发的专利技术在我市转化,并达到一定的销售规模,按已完成研发投入或已完成技术交易额的5%,给予不超过50万元资金奖励。
对经我市认定登记且已实施的技术合同,按照实际发生的技术合同成交额4‰,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
(站前区科技局供稿)
***:
视频: